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编号:2018-008)
时间:2018-01-08 来源: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孙兆泰、孙兆军、孙兆河、孙兆英、孙兆华申请继承孙继贞、李桂兰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18年1月 3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:孙继贞、李桂兰
不动产坐落: 五马小区6#楼2单元402号
房屋用途:住宅
房屋建筑面积:83.95㎡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建设大厦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538-6272986
公示单位:泰安市国土资源局
2018年1月8日




